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4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18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硫代磷酸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渗透性较强,杀卵作用明显。本品可渗透作物组织和虫体表皮,对虫、卵有明显的杀伤作用,因而持效期较长,减少用药次数,避免重复用药导致害虫抗性增长,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清洗完的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作为解毒药,禁用吗啡、茶类、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