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5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18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51.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2.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生物农药及仿生物农药科学配制而成,杀虫机理独特,对稻纵卷叶螟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及内吸作用。该产品渗透性强,喷雾到植物叶面后迅速渗入叶片内,害虫取食和接触药液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停止发育以至死亡。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误服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误服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