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5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18 |
农药名称: | 高氯·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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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蚜虫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有效成分用量10-20mg/kg(1500-3000倍稀释),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以高效氯氰菊酯和啶虫脒为有效成分,经过特殊工艺制备成的水剂型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烟碱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废弃瓶、容器应妥善安置,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如有遗洒,应及时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1.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3.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不能催吐,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