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4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18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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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外观为黄色至红棕色稳定的均相体,无可见的悬浮物和沉淀物。熔点83-84℃,密度(26℃)1.40,蒸汽压(25℃)1.1×18-9Pa,溶解度(g/L、20℃)水pH7840、氯仿700、丙酮290、二甲苯4.5,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固态下和在多数溶剂及混配中稳定性极好。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意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粉药。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弃物,避免污染水源。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立即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