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4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6 | 有效期至: | 2012-3-16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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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棉铃虫卵盛孵期至钻蛀前用细雾均匀喷雾,每亩按登记剂量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宜在晴好天气清晨或傍晚施药效果更好。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氟铃脲和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加工而成,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通过破坏害虫神经中枢使其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具有较强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具,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及裸露的皮肤。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的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若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时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马上催吐、洗胃、导泻,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渗漏、破损。搬运时要轻拿轻放。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