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花露水登记证WL20090055-广东诺斯贝尔化妆品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0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13 有效期至: 2012-3-13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诺斯贝尔化妆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驱蚊酯 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可直接涂抹在人体暴露部位皮肤,用于驱避蚊子,可有效驱蚊4小时。
产品性能
注意事项
1.勿将本品施于皮肤破损的地方,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出汗、擦拭、清洗涂药部位影响药效。3.本品含溶剂酒精,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停用并及时就医,并可用清水冲洗掉皮肤残液。使用时注意避免家蚕直接接触。4.不慎溅到眼睛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5.用后洗手。6.切勿用于眼睛及周围皮肤。
中毒急救措施
1.一旦误食误饮出现中毒症状时,可催吐;2.中毒症状严重者送医院对症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时注意防潮、防晒、防雨淋、防挤压;2.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3.不得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混放,儿童不得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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