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3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5 | 有效期至: | 2012-3-5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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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徐州诺特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蜗牛 | 400-5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蜗牛多生活在阴暗潮湿地带,喜欢晚间活动,应在日落到天黑前或雨后转晴时,蜗牛活动频繁,头部外露时施药效果更佳。温度在15-35℃用药较佳,低于15℃,高于35℃,螺的活动能力减弱,药效会受影响。在害虫繁殖旺季,根据害虫的密度适量使用本品,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被雨水冲刷,需雨后再补充施药一次。养鱼稻田慎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对蜗牛,等软体害虫有效的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解除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本品用药量少,操作简单、方便,具有快速杀螺类害虫之功效,正常使用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低毒,广泛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等。 |
注意事项 | |||
1、在虫害发生,繁殖旺季,可根据害虫密度适量撒施,一般施药一次即可,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被雨水冲刷,需雨后再补充施药一次。其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启封后应一次用完。3、开启包装袋或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戴手套、戴口罩、眼镜等,以防止药品与人体接触。4、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5、养鱼稻田慎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属低毒农药,如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品,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应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解毒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泄,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远离食品、饮料、粮食、饲料、不得与上述物品混合贮藏和运输。本品应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光照,远离火源,避免酸性条件下存放,否则会降低药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