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2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3 | 有效期至: | 2012-2-13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蚜虫发生初盛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均匀喷施于植株叶片正反面;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新型拟烟碱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较强的渗透作用,防治棉花蚜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洗净裸露部位。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人畜低毒。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