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2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3 | 有效期至: | 2012-2-13 |
农药名称: | 高氯·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8.5%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荔枝树 | 蝽蟓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荔枝蝽蟓若虫发生高峰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晴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熏蒸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荔枝蝽蟓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洗胃,但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