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2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3 | 有效期至: | 2012-2-13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惠民中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对柑橘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4. 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及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清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