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1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12-2-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迅超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分蘖期(稻纵卷叶螟的始发期)施药,时间为晴天的下午近傍晚为佳。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1、本品兼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2、毒死蜱对杀1-3龄的稻纵卷叶螟幼虫有效,同时对高龄幼虫也有一定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水产养殖区附近,养鱼稻田、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周围禁用,禁止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携本标签到医院就诊。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 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 利血平。注意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