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1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12-1-21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润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2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和蚁螟期施药,注意水稻基部喷雾。2、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至上述作物上。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和大环内酯复配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叶片有一定的参透作用,和阿维菌素复配有明显的增效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用药,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用剩后药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倒入池塘对水源和水生生物的影响。7、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杀虫单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如误服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杀虫单中毒为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如溅入眼睛中,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送医诊治。如溅到皮肤上,应除去被溅及衣服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溅衣服需洗涤后才能使用。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远离火源。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