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0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9 | 有效期至: | 2012-1-9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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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绿川生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 |
丁草胺 | butachlor | 2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掌握在水稻抛秧后5—7天,亩用本品拌细土或尿素10–15千克进行均匀撒施。2. 施药时及药后田间应保持浅水层5—7天,只灌不排,任其自然落干。3. 药后1—2天如下雨,要注意防止水层过深淹没水稻心叶而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磺酰脲类与酰胺类混配的低毒性除草剂,弥补了苄嘧磺隆防除稗草效果差的不足,扩大了杀草谱。对于防治水稻抛秧田稗草、野荸荠、矮慈菇、鸭舌草、节节菜、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四叶萍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秧田、直播田、弱小苗田禁用,禁止在漏水田中使用。2.施药时应堵塞漏洞,药后勿断水,并保水3至5厘米 5–7天。3.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其他敏感作物田中。4.本品对水稻生长安全。5.本品对鱼毒性较大,不可在养鱼田使用本剂。6.不许用手直接接触药剂,使用时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污染部位。7.每季作物使用1次。8.用过的容器应 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误服应引吐,应立即灌喂大量清水或牛奶并催吐,没有特效解毒药,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送医院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冷的暗处。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漏,禁止一切火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勿与食品、饮料、 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