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剂杀螺胺登记证LS20080218-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021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7 有效期至: 2012-1-7
农药名称: 杀螺胺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螺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杀螺胺 niclosamide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为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软体动物剂,对螺卵、血吸虫尾蚴等有较强的灭杀作用,对人畜毒性低。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小心开启包装桶盖,废弃物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空的包装桶归还厂商或送规定场所处理,不得他用。2、生产过程中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3、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露应急处理: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防止泄露物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泄漏物用专用收集器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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