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2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7 | 有效期至: | 2012-1-7 |
农药名称: | 唑磷·乙酰甲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兑水40公斤(手动喷雾)或20公斤(机动喷雾)均匀喷雾。2、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乙酰甲胺磷与三唑磷的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及杀卵作用,持效期较长,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蜂和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救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