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60122F0300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8 | 有效期至: | 2012-1-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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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4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橡胶园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300-4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非耕地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表面。2)每亩兑水30-40升。3)一般杂草喷施后7-10天开始见效。4)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喷后4小时内下雨,药效会降低,建议补喷。5)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量。6)防除多年生难除杂草,用量取上限。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性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田,以免药害。2)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使用后的包装物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3)施药时须穿戴保护服、戴口罩、眼睛手套等,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4) 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翻地、割草。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乏力、口水多、恶心,呕吐。2)本品有刺激性。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 分钟,误服时,饮入大量清水,并立即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剂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远离儿童、火源、热源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