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1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7 | 有效期至: | 2012-1-7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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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5-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产品应在蚜虫发生始盛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季最多使用2次,收获前8日停止使用。2.配制药剂时建议采用二次稀释法,使药剂能充分溶解均匀。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强,能快速传导至作物的各个部分,杀灭害虫。2. 本品具有速效性、低毒、持效性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 本品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3. 本品对桑蚕有较高毒性、在桑蚕地区用药,切勿喷在桑叶上,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治。4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本品对鱼类有毒,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6.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2. 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