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6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2-17 | 有效期至: | 2011-12-17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浚县绿宝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或若虫盛发期施药,对水稻茎叶作均匀周到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10天后可施第2次药。施药期间稻田应保持1寸深的水。2、大风天请勿施药,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最佳施药时间为上午10点以前,下午4点以后。 |
产品性能 | |||
阿维菌素能刺激害虫释放γ-氨基丁酸,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死亡。三唑磷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二者复配,对水稻二化螟的幼虫和卵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生长季节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甘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本品忌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为中等毒,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时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穿长衣长裤,施药时不准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要彻底清洗全身。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要施药和接触本品。7、本品由有机磷农药与抗生素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若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带标签送医院救治。可采用以下方法解毒。1、如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可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解毒。2、如判断为三唑磷中毒,则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啶0.4-1.2g静脉注射。以上药品用量多少均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