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32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11-12-29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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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菜青虫1—2龄发生始盛期或3龄幼虫前期施药,7—10天后视虫情进行第二次施药,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菜青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该产品的残效期较长,可有效防治菜青虫危害。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叶菜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该产品对鱼、蚕、蜂毒性较高,施药时应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该产品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