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32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11-12-15 |
农药名称: | 丙威·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适期:在飞虱低龄若虫初期至高峰期使用,最佳时间1-2龄若虫高峰期。 2、均匀喷雾于稻丛中下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与有机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兼有异丙威速效性和毒死蜱持效期长的特点。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节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烟草、某些豆类、棉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虾、家蚕毒性高,避免在蜜源作物花期、水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避免直接接触,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空容器不可挪作他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注入鱼塘、河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1、本剂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2、施药后应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3、如药液溅及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4、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异丙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毒死蜱解毒剂为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噻吩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粮食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