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32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11-12-15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害虫初发期施用,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大风天及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桑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 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作物安全无药害,但不能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人畜低毒,如中毒请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眼睛溅入或皮肤粘附,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则携带此标签到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