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75-14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11-12-10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PD86175-14-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风君子农业百科知识网

剂型: 原粉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9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施用于作物。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注意个人防护。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风镜、胶皮手套等。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 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