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6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2-10 | 有效期至: | 2011-12-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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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5-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盛期用药,施药时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不宜在强阳光下喷雾,以免降低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剂是烟碱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作用于昆虫体内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神经信号传导,无交互抗性,对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不能与石硫合剂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本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如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果本品溅于皮肤,应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