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31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11-12-4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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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对七星瓢虫有杀伤作用,施药时应注意。3.本品中辛硫酸见过易分解,田间施药时宜在阴天或傍晚进行。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与苯甲酰脲类昆虫生长调节剂复配的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胃毒和触杀、熏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不少于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3.本品为低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剂,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5.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6.为减缓病害(虫)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无力、头昏、呕吐、出汗、腹泻、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救:1.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切勿吞服。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3]误服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