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804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7 | 有效期至: | 2011-11-17 |
农药名称: | 氯烯炔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两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烯炔菊酯 | chlorempenthrin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淡黄色至白色粉状固体,难溶于水,易溶于丙酮、乙醇等有机溶剂。对苍蝇具有较强的击倒和杀灭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如蝇香,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2.本品对鱼、蚕有毒,勿在鱼塘附近和养蚕室及其附近使用。3.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