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片登记证WL20080433-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43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2 有效期至: 2011-11-12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5毫克/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Es-生物烯丙菊酯 esbiothrin 23.2毫克/片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7.3毫克/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请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 2、打开包装,将蚊香片紧贴放置于电蚊香加热器的金属加热板上。 3、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 4、不用时,请切断电源。 5、每片有效使用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请予以更换。
产品性能
1、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可有效驱蚊。2、清香型,气味清新淡雅/绿茶香型,气味清新淡雅/无香型,无味的蚊香片,无难闻刺激性气味。
注意事项
1、请放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2、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置换蚊香片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加热器冷却时进行。 3、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4、勿在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 5、使用时请勿触及电蚊香加热器及金属加热板。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用后请洗手。8、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附近禁用。 9、请配套使用枪手电蚊香加热器。 10、电蚊香加热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请及时更换。
中毒急救措施
1、接触蚊香片后请用肥皂水清洗。 2、如有误服或吸入不适请及时就医诊治,请携带并出示本品,告知为拟除虫菊酯类药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避免曝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保持铝箔包装密封完整,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请轻装轻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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