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4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6 | 有效期至: | 2011-11-5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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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唐山市瑞华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柑橘树蚜虫低龄期开始用药。2、药液要现配现用,且喷雾均匀,避免中午高温时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以烟碱类杀虫剂啶虫脒为有效成分及助剂配制而成。该药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三重功效,持效期较长。对柑橘树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4、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不可饮食和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一旦误服,及时就医,对症治疗,保持周围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应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