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4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6 | 有效期至: | 2011-11-5 |
农药名称: | 2,4-滴二甲胺盐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4-滴二甲胺盐 | 2,4-D dimethyl amine salt | 72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苗后玉米4-6叶期杂草2-4叶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的茎叶上,勿接触玉米茎叶上。2、避免喷雾飘移到棉花、蔬菜等敏感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属苯氧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良好的展着性和内吸性,主要用于防除玉米田的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戴眼罩、手套、穿防护服等;施药时请勿吸烟和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2、本品不可与铜制剂、硫酸烟碱、抗菌剂401、乙烯利水剂等制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使用本品时要使清水稀释药液,以保持药性及活性的充分发挥。勿用污水稀释药液,以免降低药效。4、该药在大剂量下为除草剂,低剂量下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因此使用时必须在规定的浓度范围内使用,以免造成药害而减产。5、留作种子用的农田禁用本品,以免造成植物生长变态。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就医。皮肤溅药:用肥皂水进行彻底冲洗。若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若有抽搐现象,可用0.1%苯巴比妥钠肌注。补充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C等,及时携此标签求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未用完药剂保存于原包装内 密封。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