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2800F0901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4 | 有效期至: | 2011-11-4 |
农药名称: | 草甘·2甲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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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4% |
2甲4氯异丙胺盐 | MCPAisopropylamine | 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宜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 2、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地喷雾于杂草的绿色茎叶。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降低药效。 3、本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传导,用水量不可过多,以免药液滴落,降低药效。 4、天气干热或气温较低时在登记剂量范围内酌情增加用药量。药后3~4小时内如遇雨水,药效可能会降低。 5、阔叶作物对本剂中2甲4氯飘移物极为敏感,应在无风天气避开阔叶地块定向均匀喷雾。喷雾时药液不可接触柑橘树绿色部位。 6、25℃时密度约为1.16克/毫升。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草甘膦异丙胺盐和二甲四氯异丙胺盐预混合而成的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杂草绿色茎叶吸收传导到根部,对禾本科及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喷药时应戴手套、眼镜、着长衣长裤,避免溅及眼睛、皮肤和衣服;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2、避免使用铁等金属容器盛装本药剂。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地、放牧、割草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直接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张开的眼睛至少15分钟。*皮肤: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吸入:将患者带到空气清新处直至恢复正常。*误服:请饮用大量清水或牛奶并速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不可引吐,处理时应避免呕吐物进入病人肺部。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并加锁。*勿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化肥等同贮同运。*不可贮存于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内,对其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