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804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0-29 | 有效期至: | 2011-10-29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2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 rich-d-transallethrin | 0.2% |
四氟醚菊酯 | tetramethylfluthrin | 0.0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2)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然后点燃蚊香顶端;(3)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请将点燃的蚊香放置于上风处。 |
产品性能 | |||
1、采用拟除虫菊酯、优质炭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2、含有效驱蚊成分,驱蚊效果好;3、蚊香强度较高,方便拆分,不易折断;4、适合居家、酒店、商场、娱乐等室内场所使用。 |
注意事项 | |||
(1)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物品旁,应注意防火安全及通风;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开封后未使用完的蚊香要封好保存;(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远离儿童;(4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时会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接触后要洗手;(2)若有中毒现象,迅速让中毒人员脱离有毒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必要时找医生就诊。(3)若误食中毒应立即催吐,用清水或2%~4%的小苏打水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2)产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