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30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0-22 | 有效期至: | 2011-10-22 |
农药名称: | 丙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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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华裕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6% |
辛硫磷 | phoxim | 1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8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对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 防产生药害。2、该药中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最好在傍晚或阴天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具有较好的渗透性,对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有效。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本品不要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时应现配现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桑园、蚕室附近,蜜源作物花期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多汗、肌肉震颤、流涎 、抽搐、惊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