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3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0-24 | 有效期至: | 2011-10-23 |
农药名称: | 氧氟·甲戊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5% |
二甲戊灵 | pendimethalin | 3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7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防治大蒜一年生杂草,每亩使用本品120-170毫升,于大蒜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1次。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具有选择性和触杀性的复配除草剂,在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的同时,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芽前和芽后早期施用,防除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 建议在大蒜播后苗前对土壤进行喷雾处理1次。2. 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无特殊解毒药, 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误食立即催吐,并立即就医治疗。如皮肤接触, 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眼睛接触,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