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片登记证WL20070192-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70192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0-10 有效期至: 2011-10-9
农药名称: 驱蚊片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片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毫克/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60毫克/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电吹风
使用技术要求
1.将吹风芯置于吹风器口,接通电源即可,可累计使用达70小时,停止使用关闭电源即可。2.驱蚊片累计使用70小时后,应更换新的彩虹驱蚊片。3.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健康,请将使用后的蚊香片废弃物送往指定垃圾回收站,不可随便丢弃。
产品性能
采用四氟醚菊酯加工制成,配上驱蚊片专用吹风器具,使用方便,特别适合室内停电使用。对蚊具有驱杀作用。
注意事项
1.吹风器具使用时,使用5号电池两节,电压1.5V,安装时注意正负极,切勿反向。2.驱蚊片勿让儿童接触。3.使用时切勿将网状药破坏,以免影响效果。4.停止使用时,请关闭电源。5.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请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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