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2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0-10 | 有效期至: | 2011-10-10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40-16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尚未钻蛀为害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清晨或傍晚施用,防治效果更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两种胆碱酯酶抑制剂的复配,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有杀卵作用,具有渗透性,对水稻二化螟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剂无内吸传导作用,施药必须均匀。2.施药后用肥皂清洗手脚和面部,并更换衣服。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误喷或飘移。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7.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8.安全间隔期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