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14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16 | 有效期至: | 2011-9-16 |
农药名称: | 乙蒜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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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蒜素 | ethylicin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30-1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宜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喷雾时将作物叶片均匀喷透。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乙蒜素是大蒜素的同系物,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其杀菌机制是其分子结构中的(S-S=O=O)基团与菌体分子中含-SH基的物质反应,从而抑制菌体正常代谢。本品用于水稻稻瘟病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做好保护措施,戴好手套,穿长衣、长裤及胶靴。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温肥皂水洗净手、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 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避免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7、本品对鱼、蜂中等毒,对鸟蚕低毒。使用时应注意对其影响。 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出现意识障碍和休克。2、污染手脸和皮肤应及时清洗,必要时用硫代硫酸钠液敷。3、目前无特效解毒剂,一般采取急救措施和对症处理。注意止血抗休克,维持心、肺功能和防治感染。4、口服中毒者洗胃要慎重,注意保护消化道粘膜,防止消化道狭窄和闭锁。早期应灌服硫代硫酸钠溶液和活性炭。可试用二巯基丙烷磺酸钠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