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1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9-4 | 有效期至: | 2011-9-3 |
农药名称: | 甲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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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5%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毒死蜱按合理配比复配而成,具有较强的穿透性,能较迅速穿透幼虫体壁杀死害虫。2.对菜青虫和棉铃虫等鳞翅目害虫均有较好防效。3.两种不同杀虫机理的有效成分复配后,可以延缓害虫抗性的产生。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茶花、玫瑰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毒死蜱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头痛头昏、呼吸困难、严重者抽搐、昏迷。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首先应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毒死蜱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