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21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9-5 | 有效期至: | 2011-9-4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德阳万丰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150-3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方法: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40公斤在柑桔园行间定向喷雾杂草。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无残留苗后除草剂。施用后通过植物茎叶吸收、传导至植物体各部,施药后7~10天杂草逐渐枯死。对深根多年生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草甘膦接触土壤失去活性。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严防药液漂移到作物茎上;2、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干净;3、本品严禁用混浊污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必须用清水;4、应选择晴天施药,不宜随意提高稀释倍数,若4小时内遇雨应重喷,施用后5日内严禁放牧、翻地、割草。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清洗手脸及衣物。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施药时如药液接触到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误服应立即大量喝水并立即携带草甘膦药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在通风、防潮、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物、饲料、种子、化肥等物质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防震、防晒、防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