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1002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9 | 有效期至: | 2011-8-9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淮安市国业日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烯炔菊酯 | chlorempen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适用于宾馆、家居等卫生场所,主要防治对象是苍蝇,使用时,将一双盘蝇香掰成两个单盘,用支架固定,点燃后置于风向上方即可。 |
注意事项 | |||
1、对人、畜微毒,勿与食品、饲料等一起存放,勿让儿童接触。2、对鱼、家蚕高毒,蚕室内及其他附近禁用。3、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开封后未用完的要封存好。勿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5、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过敏者禁用。6、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7、用后洗手。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果误食本品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食物、种子、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保持干燥、通风、怕雨、怕晒,严防包装破损。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