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100223-江苏省淮安市国业日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223 首次批准日期: 2010-8-9 有效期至: 2011-8-9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淮安市国业日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适用于宾馆、家居等卫生场所,主要防治对象是苍蝇,使用时,将一双盘蝇香掰成两个单盘,用支架固定,点燃后置于风向上方即可。
注意事项
1、对人、畜微毒,勿与食品、饲料等一起存放,勿让儿童接触。2、对鱼、家蚕高毒,蚕室内及其他附近禁用。3、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开封后未用完的要封存好。勿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5、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过敏者禁用。6、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7、用后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误食本品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食物、种子、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保持干燥、通风、怕雨、怕晒,严防包装破损。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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