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8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8-3 | 有效期至: | 2011-8-3 |
农药名称: | 高氯·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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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7%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3.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在蚜虫发生初盛时期,兑水均匀喷雾,连续喷药2次,施药间隔期10天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和吡啶类农药的复配制剂,除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2. 本品具有活性较高、杀虫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等特点。3. 在虫害轻微发生时,使用一次即可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在虫害严重发生时,间隔10天左右再施药一次,效果更好。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2. 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清洗药械后的废水应避免污染河流、湖泊、水源;对家蚕高毒,禁止用于桑树上;对蜜蜂、蚯蚓有毒,禁止在花期使用。3. 本品对鸟类高毒,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4. 使用本品时需穿戴手套、口罩等防护服,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工作完毕后需用肥皂水清洗裸露部位。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5. 安全间隔期:7天, 每季最多使用2次。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全身抽搐、休克等。误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吸:移至空气清新处,并携此标签速去医院治疗;误入眼睛:用清水冲洗 10-15 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误服:让患者保持安静,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洗胃,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