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100218-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218 首次批准日期: 2010-7-13 有效期至: 2011-7-13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双手从相反方向经推蝇香中圈的两半,然后缓缓用力,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扳起香架,点燃香圈的尾端,将单圈蝇香中心孔插在香架上,置于室内上风处或避风处。
产品性能
注意事项
1.勿与碱性物质一起存放,以免分解失效。2.拆封的蝇香应密封防潮、避光保持。3.使用时请注意防火,不可使点燃的火头或未灭的烟灰靠近易燃物。4.勿在电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头或影响使用效果。5.使用后请及时洗手。勿用易燃易爆品做接灰盘。6.避免孕妇和婴儿接触,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7.使用时,请注意通风。8.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现象应及时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可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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