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1002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13 | 有效期至: | 2011-7-13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烯炔菊酯 | chlorempen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使用技术要求 | |||
双手从相反方向经推蝇香中圈的两半,然后缓缓用力,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扳起香架,点燃香圈的尾端,将单圈蝇香中心孔插在香架上,置于室内上风处或避风处。 |
产品性能 | |||
注意事项 | |||
1.勿与碱性物质一起存放,以免分解失效。2.拆封的蝇香应密封防潮、避光保持。3.使用时请注意防火,不可使点燃的火头或未灭的烟灰靠近易燃物。4.勿在电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头或影响使用效果。5.使用后请及时洗手。勿用易燃易爆品做接灰盘。6.避免孕妇和婴儿接触,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7.使用时,请注意通风。8.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现象应及时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