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7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7-5 | 有效期至: | 2011-7-4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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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韩农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1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上,宜在幼虫早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作物可使用次数为1-2次。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可用于十字花科蔬菜上防治蚜虫。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重者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