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7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7-5 | 有效期至: | 2011-7-5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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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0克/升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2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菜青虫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亩用量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毒死蜱和氯氰菊酯混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十字花科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避免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喷药后彻底冲洗。施药时禁止饮食和抽烟。3、本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蜜蜂有害,避免药液污染桑树及蚕室,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4、本品对烟草、莴苣、天竺葵较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5、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易燃,不要置于热源或接近火焰之处,勿与食品、水、饲料等其他商品放在一起储藏或运输,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2、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和运输时请勿倒置,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