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90159-河北省保定市联合家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5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6-24 有效期至: 2011-6-24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保定市联合家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将一双盘蚊香拆为两个单盘蚊香。 2、点燃蚊香的尾端。 3、将点燃的蚊香插在蚊香架上。 4、远离可燃物。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可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2、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3、请注意防火,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勿用可燃品接灰。 4、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5、锯齿和丝网托盘容易导致蚊香熄火,请尽量使用支架。 6、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受潮,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忌用高温烘烤。 7、用后请洗手。 8、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请立即就医。 2、若不慎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储于阴凉、干燥处。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 4、勿近火源,避免曝晒和雨淋。 5、轻装轻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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