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28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11 | 有效期至: | 2011-6-11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华隆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7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防治时期应该掌握在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按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2.由于原药高毒,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家畜进入施药区。3.大风天或者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阿维菌素与三唑磷复配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 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二化螟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一般2-4天后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有机磷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等,抽搐、呼吸困难等;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用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需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易燃,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2.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贮存在远离食物、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