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28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11 | 有效期至: | 2011-6-11 |
农药名称: | 杀单·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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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0-2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适期:在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发生期或卵孵化期使用。 2、均匀喷雾于水稻中上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沙蚕毒素类于有机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节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得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防止药液口鼻吸入。4、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7、本品对烟草、某些豆类、棉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毒死蜱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急救: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施药后用肥皂洗澡和作业服。。2. 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 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毒死蜱解毒剂为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噻吩嗪、利血平。杀虫单解毒药可用阿托品类,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4.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原因,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粮食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