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901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0 | 有效期至: | 2011-6-10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烯炔菊酯 | chlorempenthrin | 0.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使用技术要求 | |||
将双盘分解成单盘,将一单盘的中心插在铁架的尖部,点燃盘香末端即可。 |
产品性能 | |||
本品采用炭粉、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点燃后对苍蝇具有较好驱杀驱避效果。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实为驱蝇之佳品之一。 |
注意事项 | |||
1、请使用配制的专用燃点支架;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点燃的蝇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3、开封后请注意防潮,保持干燥;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本品对鱼、家蚕及水生物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6、接触本品后请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若误食,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遵医嘱进行解救。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远离儿童,不得靠近明火,勿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合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