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090156-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5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6-10 有效期至: 2011-6-10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将双盘分解成单盘,将一单盘的中心插在铁架的尖部,点燃盘香末端即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炭粉、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点燃后对苍蝇具有较好驱杀驱避效果。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实为驱蝇之佳品之一。
注意事项
1、请使用配制的专用燃点支架;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点燃的蝇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3、开封后请注意防潮,保持干燥;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本品对鱼、家蚕及水生物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6、接触本品后请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若误食,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遵医嘱进行解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远离儿童,不得靠近明火,勿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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