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L200701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6-6 | 有效期至: | 2011-6-6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毫克/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右旋烯丙菊酯 | d-allethrin | 36毫克/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将电线慢慢全部抽出;将蚊香片放进电热蚊香器之金属导热板上然后插上电源即可;配合本品电热蚊香器使用,效果更佳。 |
产品性能 | |||
1.本品是驱杀蚊的卫生杀虫产品;2.采用右旋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杀作用;每片可用8小时; |
注意事项 | |||
1.勿将电热蚊香器倒转或倾斜使用,使用时勿覆盖电热蚊香器;2.使用时勿触及加热板;如电源线损坏、该器具不得继续使用;3.使用前请封存食物及餐具,蚊香片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于阴冷、干燥处;4.使用时注意用电安全,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产品保存在铝箔包装袋内;5.使用中注意通风;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 应请及时就医;6.对鱼、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附近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大量吞服须就医治疗;不能催吐;过敏者禁用;2.接触部位皮肤可能会有刺痒、刺痛感觉,眼睛接触会有刺痛感觉 ;3.如接触到皮肤上可用清洁剂清洗,如接触到眼睛,可用大量清水 清洗15分钟;4.不慎过量吸入,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 子、饲料、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2.产品的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同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 鼻吸入;4.用过的蚊香片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