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70116-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701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7-6-6 有效期至: 2011-6-6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1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0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将蚊香置于盒内配置的支架上,然后点燃蚊香顶端。为使蚊香发挥更强效力,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驱蚊。方便分拆,不易折断。薰衣草香型,气味清新宜人。
注意事项
1、蚊香点燃时请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开封后未启用完的蚊香要密封保存好。3、使用时请注意通风。用后洗手。4、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5、请避开宠物使用。6、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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