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2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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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24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4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大蒜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覆膜大蒜田应在播后覆膜前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触杀型除草剂,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杀草作用。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芽前和芽后早期施用效果最好,对种子萌发的杂草除草谱较广。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该药为触杀型除草剂,因此喷药时要均匀周到,施药剂量要准。3、沙质土用低剂量,壤质土、黏质土用高剂量。4、本剂对鱼毒性很高,施药时必须注意,防止流入池塘、河道等。5、该药用量少,活性高,对水稻、大豆易产生药害。施药时要注意。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及裸露的皮肤,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用后的空瓶应予以压碎并埋在远离水源的地方。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若药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若误服,不可催吐,应立即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