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戊·氧·乙草胺登记证LS20071290-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290 首次批准日期: 2007-5-8 有效期至: 2011-5-8
农药名称: 戊·氧·乙草胺 毒性: 低毒

除草剂戊·氧·乙草胺登记证LS20071290-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30%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4%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蒜田 一年生杂草 150-175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是二甲戊灵、乙草胺和乙氧氟草醚复配的选择性苗前除草剂,对大蒜田一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3.顺风喷药,喷药时要均匀,避免药液飘移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敏感作物上。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 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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