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12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8 | 有效期至: | 2011-5-8 |
农药名称: | 戊·氧·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30%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4% |
二甲戊灵 | pendimethalin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17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是二甲戊灵、乙草胺和乙氧氟草醚复配的选择性苗前除草剂,对大蒜田一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3.顺风喷药,喷药时要均匀,避免药液飘移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敏感作物上。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 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